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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二


  后记

  抢亲,这题材似乎已经有太多作者写过了,但我还是很喜欢这种故事。

  以下是我在网路上所看到的文章,与大家分享。

  抢婚是彝族、哈尼族、普米族、阿昌族、部分藏族、苗族、傣族等少数民族中曾流行的一种缔结婚约的方式。现在大部分的抢婚多为徒具形式的习俗而已。

  抢亲是阿昌族青年男女缔结婚约的一种形式,一般是由以下三种原因引起的──

  第一种是男女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自由恋爱建立了感情,而在男方聘媒说亲时,女方父母不同意,要将女儿另许他人。这样,男女青年便私下订好日子,让男方来抢亲。到了预定的日子,男方邀约十几个精壮的小伙子,在深夜摸进女方家,找到姑娘,拉起就跑。这时,姑娘就高声喊父母,以示自己是被人抢走的。前往抢亲的人,两个人拉着姑娘跑,其余人在后面担任后卫,以阻止追赶的人。由于女方父母毫无准备,寡不敌众,所以这种抢亲往往是顺利的。

  第二种是当姑娘和她意中人的行动已被父母发觉,或是男方走漏了消息,姑娘的父母不同意,又另外给姑娘选了小伙子,就会叫自己选中的小伙子赶快来把姑娘接走。于是,小伙子就马上约集人,先把姑娘的家包围起来,然后由两人进屋里找姑娘,找到之后,对她说句“表妹,我来接你了”,说完就由一个人把姑娘背在背上,紧紧抓住她的双手,另一个抬着姑娘的双脚,拚命往回跑。这时,即便是姑娘的意中人来到,也不能闯入女方家中或半路拦截,只能眼巴巴望着姑娘被人抢走。

  第三种是在恋爱过程中,男女双方曾立下海誓山盟,但女方中途变心,男方便约集人趁姑娘外出不备之时,半路拦截,抓起她的手就跑。这种抢亲方式往往会引起械斗,造成伤亡。

  抢亲到家,一进门就放鞭炮,当即拜堂,让姑娘包上高包头。当夜或第二天一早要将姑娘领到较远的亲戚家住下,有时还要躲进深山,直到家里与女方家长谈判结束,才能一起回家。

  因双方终要结成亲戚,所以无论原来怎么闹,男方在抢亲后第三天仍要聘请媒人向女方父母求和说亲。求和说亲的仪式在女方家里举行,女方家一律不负责招待,要由男方家负责招待,并付给女方家的说客工钱。因此,男方除了请个说客外,还要请一个烧菜做饭的。谈判时间一般是三至六天。在这段期间,男女代表都要进行激烈的讨价还价。但一经达成协定,双方都既往不咎,和睦相处,常来常往,亲如一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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