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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二二


  妙剑猛烈地迫攻,对手剑上的劲道比他差,架不偏他的剑,只能随反震力急退,毫无回敬的机会。所封的三剑也封得相当勉强,最后一剑的锋尖已接近至右胸三寸,险状横生,濒临绝境。

  第四剑出手,乘胜追击恍若电光一闪。

  生死关头,旁观者清,一招便陷危局。金笔书生在妙剑发招时便已看出危机了,妙剑出手之快,与及剑上的劲道猛烈无匹,注定了是一面倒的大赢家。

  就在妙剑攻出第三剑的瞬间,金笔书生与另一位同伴,不约而同狂野地扑上了,为了抢救同伴,情急不惜破坏承诺,相距约三丈余,速度虽快,仍然晚了一步。

  唐青松对金笔书生的承诺不敢信任,全神留意他们的动静,握短戟的右手神功默运,随时皆可能策应恶斗中的妙剑。

  他像一头怒豹,以全速截去,三个人像是幻化为三个依稀难辨的人影,在中途猛然聚合,快逾电光石火,行致命的接触。

  一声狂震火星飞溅,短戟拍中第二名青衫人的剑,剑折断戟深入,拍在对方的胸口,单足点地大旋身戟随身转,跨出一步,勾住了金笔书生的左大腿,身影下沉扭身稳下马步拉紧短戟。

  变化太快,危机间不容发,没有思索的余地,唯一可做的事是全神发挥武技。

  妙剑的第四剑,贯入对手的右肋,已无法将剑拔出,金笔书生的金笔像一道金光,光临他的左肋,他毫无弃剑躲闪的机会,太快了反应不及。

  金笔的锋尖入体三分,突然停顿不进,是被唐青松的短戟横钩勾住了左大腿,反而后拖半尺,金笔一顿便脱出后退半尺,从死神的掌心逃出来了。

  一声沉叱,金笔书生的身躯飞起摔翻出两丈外,金笔脱手抛出三丈余,左大腿肉绽骨现,衫裤一片猩红,痛得狂叫一声,挣扎难起。

  不远处,被短戟扫断长剑拍中胸口的人,胸骨折裂胸部变了形,躺在地上抽搐,口中血如泉涌,发出可怕的声音,去死不远。

  唐青松站在金笔书生身旁,短戟的一面钩血迹斑斑。

  “你怎么说?”他沉声质问。

  “替……替我裹……伤,我无……无力自救……”金笔书生压住伤口上部止血止痛,向他发出哀求。

  短戟的两个稍变的横钩,长有三寸粗如拇指,勾住腿肉将人摔飞,创口大得令人做噩梦,肉被撕裂胴骨可见,血肉模糊痛楚极为猛烈,没有人帮助裹伤,不痛死也将流尽鲜血毙命。

  “你是自找的。”他咬牙说。

  “替……我……救我,冲乡……亲分……上……”

  他哼了一声,把百宝囊挪至身前,准备取金创药保命丹救助这位老乡亲,不能见死不救。相搏时杀人不可能动仁慈的念头,电光石火间不是你死就是我亡。但一旦停止搏斗,不能杀死受伤的人,除非结了血海深仇不死不休。

  “不能救他,兄弟。”妙剑抓住他的肩膀厉声阻止他救人。

  “不能见死不救,老兄。”

  “他不死,你死。”

  “这……”

  “杀了他。”妙剑大叫。

  妙剑阻止他救人是有理由的,刚才要不是他勾住了金笔书生的大腿向后拖,那支威震江湖的锋利金笔魁星笔,必定贯入左肋八寸以上,活的机会微乎其微。

  “我……我下不了手,让我救他,老哥。”

  “日后你要不要回西安?”

  “老哥,谁也不知道日后如何……”

  “叶落归根,迟早你会倦游返回故乡。他如果不死,整个关中的牛鬼蛇神,都会在他的唆使下,向你挥刀舞剑,你能活得了多久。这些无耻豪霸,对鱼肉乡里视为理所当然,手段比对付外人狠毒百倍。秦王府的人不敢做得太绝,这个杂种会用千方百计,将你和你的亲朋好友化骨扬灰。这种口中侠义,心里男盗女娼的杂种,多杀几个不啻间接救了许多无辜的人,救了你许多亲朋好友,也包括救了我,你明白吗?”妙剑不由他拒绝,拉了他向后退。

  “没有深仇大恨,毕竟于心不忍。我认了,老兄,请让我救他,要快。”他反而替仇敌惋惜。

  “罢了,我也于心不忍要求你做枭雄。你可以替他急救,让他的同伴善后。”妙剑放了他,吹了一口气:“他娘的!他的同伴为何不出来抢救?”

  在金笔书生现身之前,他便发现有人接近,就躲在这附近。至于是不是金笔书生的同伴,无法断定。

  急救,只能上药裹伤,内服保命丹。幸好没勾断大动脉,找到好的郎中,甚至可以保住伤腿不至于成残。大动脉位于腿弯,不易受伤。

  另两人已用不着急救了,一个剑入腹,一个胸内陷,不等抢救,拖了片刻便见阎王去也。把尸体放置在树林旁,让威麟堡的人前来处理。

  砍树枝做了一根拐杖,打发金笔书生离去。自始至终,金笔书生不曾因他裹伤急救而道谢。

  进入农舍,两人开始杀鸡拔菜准备晚膳,也在等候先前抵达的人发动攻击,但一直毫无动静。

  ***

  金笔书生是从左面走的,不敢走小径以免与仇敌狭路相逢,穿林越野而走,强提精力尽快逃出危险范围。他需要有人接应帮助,显然希望不大,两个同伴死了,负责策应的人一直不见现身,很可能凶多吉少。

  腿伤要不了他的命,他这种人即使被打断一条腿,只要能及时包扎上药,阻止鲜血流失,就可以撑得住死不了。勾裂了肌肉而没伤骨,上药止住流血和痛楚,凭一根木棍,就可以勉强走动脱出险境。

  现在,他得靠自己了。唐青松没留下盘问,甚至救助他度过难关,他一点也不领情,把唐青松恨入骨髓,栽在西安一个小地棍手中,他哪能甘心?君子报仇,十年不晚,他一定有机会复仇的,只要留得命在就有机会。

  左腿已经麻木,痛楚几乎不存在了,他有能力撑着木棍急走,忘了痛楚,居然穿林拨草颇为迅速,片刻便远出里余,已完全看不到蔡家农舍一带的景物了,该已脱离危险范围啦!

  沿途不住扭头回顾,的确不见有人追来,心头一块大石落地,性命该是保住了。

  可是,他总是感到心惊肉跳,感觉出一股无形而强大的压力紧随着他,那种震撼内心深入的恐怖压迫感是不吉之兆,令人心惊肉跳大祸将临的信号。感觉中,恍惚有人跟来,只是他看不见而已;看不见并不表示不存在。

  树林将尽,可看到林外是一处草坪,草长及膝,散乱不齐,下面生长着葛藤,掩覆了土地,野草仅在葛藤的叶隙中生长,视野可及半里外。

  他警觉地止步,闪在一株大树干后,定下神小心地向四周察看,身躯保持静止,本能地抓住了笔囊。唐青松归还他的金笔,那是他代表身分的成名兵刃。

  右前方几株大树后,先后露出五个男女的身影,三男两女,其中一位少女美丽脱俗,穿了淑女的连身衫裙,佩的剑重量不轻。佩了杀人的剑,当然不可能是真正的淑女,而是江湖女英雄,由于有低垂的枝叶阻挡,身形不易清晰分辨。

  相距约二十余步,五个人的神情冷静从容,眼神怪怪地,移动缓慢,目光全向他集中,面目其实不易看清。

  是为他而现身的人,敌友不易从神色中分辨。这些人不像是在此地久候潜伏的,但比他先到无可置疑,至少不会是跟踪他的人,因为不需先绕到前面等候他,直接追上岂不省事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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