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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一


  “他们与挖宝的事无关,我不明白吴公子为何把他们带在身边。听说你们这次在紫石村,赛公明三个被暗杀了,凶手的线索有下落吗?”

  “我不知道,吴公子的人手多,他的事从不对外人透露。哦!凶手不会是你吧?”

  “我?别开玩笑。”

  “也许你知道一点风声。”

  “也许。”

  “如何?”

  “搜魂公子。”

  “见鬼,搜魂公子没有暗杀他们的理由。”夺命一枝春笑了:“而且,搜魂公子也不会到三湘来。”

  “叫吴公子去查吧!错不了。”他用权威的口吻说:“我碰上了搜魂公子和他的一群蒙面高手,几乎送掉老命,我甚至曾经怀疑吴公子就是搜魂公子,后来才断定不是。他们在你们附近出没,显然不是甚么好现象,你可千万小心了。”

  “哎呀!真有此事。”夺命一枝春脸色都变了:“我该走了,以后见面再谈!”

  送走了夺命一枝春,他沉思良久。

  双方套口风,他占了些许上风。

  让吴锦全去查搜魂公子,对他是有利的。这个神秘的搜魂公子在暗中神出鬼没,会影响他的大计,有弄清对方底细的必要。

  他觉得,吴锦全这人越来越令人莫测高深了。

  要不,就是吴锦全低估了他。

  按理,他在冷魔手中救了吴锦全九个人,不,应该说是从炎阳雷手中救人救出的,虽然吴锦全不知道他曾经与炎阳雷正面冲突。那么,吴锦全就不可能低估他,至少也该将他看成势均力敌的对手。。

  可是,吴锦全却派一个聊可名列二流人物,也不算绝色美女的夺命一枝春来与他打交道,探口风比机谋,原因何在?

  他提高了警觉,吴锦全这人不简单。

  会不会是夺命一枝春偷偷来找他的?

  不像。看夺命一枝春得到搜魂公子在附近出没,便急急告辞反报的情形估计,当然不会是瞒着吴锦全偷偷来找他的了。

  何况附近尚有人监视他,夺命一枝春敢来偷找他?除非夺命一枝春知道搜魂公子的来龙去脉。

  不合情理的事故越来越多,他感到有点心烦,召来店伙替他弄些酒菜来,独自在房中喝酒。

  ***

  夺命一枝春匆匆返回衡山客栈,吴锦全与两个面目阴沉的人正在等她。

  “这么快就回来?没成功?”吴锦全问。

  “我也不知道成功呢!抑或是失败了。”她不安地说,目光不住扫向那两个陌生人。

  “自己人,你说好了。”吴锦全看出她的心意:“把经过详细说来听听。”

  吴锦全身边到底有多少人,她无法估计。既然是自己人,她便将经过一一说了。

  “看来,他真是前来浑水摸鱼的江湖浪人。”她最后下结论:“我实在弄不清他的来路,过去,我从来没听说过李宏达这号人物。上次在这儿的食厅,他忍受我的侮辱,可知绝不是江湖上有声望地位的人。”

  “我的人也对他一无所知,知己不知彼,不易对付。”吴锦全郑重的说:“他对我有恩,我不能把他弄来严刑逼供,相当棘手。”

  “郑姑娘。”坐在上首阴阳怪气的中年人问:“那小辈说真的碰上了搜魂公子?”

  “真的,还有搜魂公子的一批蒙面高手。”她点头说。

  “他在用计谋。”中年人笑笑:“以便分散我们的注意力。”

  “哼!全天昼夜监视,一定可以找出他的弱点来。”吴锦全对搜魂公子的事不感兴趣,将话题拉回:“他孤家寡人,胆敢妄想跟在我身后浑水摸鱼,哼!”

  “我已经发现他的弱点。”夺命一枝春说。

  “甚么弱点?”

  “我只显出两分风情,他的眼神就出现不正常的光芒,甚至握我的手。”她毫不脸红地说。

  “唔!很好。”吴锦全冷冷一笑:“我知道该如何对付他了。但在对付他之前,我要当面和他谈谈。”

  “要我陪你去吗?”另一中年人问。

  “不必了。”吴锦全不假思索地一口拒绝:“如果没有十成的把握,我宁可斗智而不斗力。”

  “斗智是最不聪明的事,那小辈本来就认为他可以在斗智上胜你。”中年人不客气地说,“终南山魁公孙老哥,就是失败在斗智上的,他应该在一照面时,断然用袖里乾坤手先下手为强,却大意去追逐他。

  “现在,却躺在床上哼哼哈哈鬼叫连天,在阴沟里翻船,栽得真冤。依我的主张,直接把他弄来不就成了。”

  “派谁去把他弄来?派多少人才够?”吴锦全冷笑,“弄不到,丢人现眼的是你还是我?他能轻松在对付冷魔,你有这种能耐吗?

  “终南山魈就是自命不凡,以为自己了不起,不理会我的警告,擅自行动跟踪他到蟹山,结果是头肿脸黑被抬回来,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捞到。你,不要把大话说满了,你自己吃亏不要紧,可不要误了我的事,知道吗?”

  “公子……”中年人气往上升。

  “就凭你这暴躁的个性,就不能委以重任。”吴锦全沉下脸:“那小辈如果能为我所用,至少比你们这些骄傲自大的人强百倍。郑姑娘!”

  “公子有何吩咐?”夺命一枝春问。

  “你到永安客栈走走。”

  “这……”

  “是的,那向个人来路不明。你久走江湖,也许可以看出他们的身分来历。我不怕有人跟踪,来的人越多越好,但必须知道来人的身分底细。像李宏达这种神秘人物,一个都嫌多了。”

  “我这就走。”

  “把蓝田双燕也带去。”

  “好的。”

  ***

  潇湘客店的客房中,李宏达已喝了三壶酒,脸红似火,似乎有点不胜酒力。

  第四壶酒,他是个酒鬼。

  他扮水客,水客应该是个粗壮豪迈的,喝酒舍杯用碗,一口便是半碗以上。

  客店中静悄悄,偶或可以听到店伙的脚步声。

  该走的旅客都走了,落店的旅店还没有抵埠,这期间,正是客店中最清闲的时光。

  所谓粗,必须有粗的行为表露。现在,他在表露,一口喝干碗中酒,先不急于斟上,抓起筷子,敲着碗击节。

  他在唱堂班里姑娘们唱的小调;那种正人君子不敢入耳的小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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