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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二三


  外面,白道群雄正在搜杀余贼,封闭了地道的内外各处出口,准备困死藏身地道内的人。全寨各处,分派人手搜遍每一寸土地,找寻地道的通风口加以堵塞。

  秋华避开群雄,偷入前进院,乘白道群雄安顿寨中的老少妇孺无暇他顾的机会,搜到一些金银,仗地形熟悉,从西南角越寨墙而出,悄然一走了之。

  孔公寨一场是非,他可说全军尽没,丢了五百两黄金,赔上马匹行囊,损失了一枚飞电录。唯一可告慰的是,得了一把凝霜宝剑。再就是发觉自己的艺业,已有了长足的进步,见识过黑白道高手的造诣,获益非浅,对自己的信心,有进一步的体会和认识。

  他搜到数十两碎银,买行囊马匹当然足够,但入川万里迢迢,没有钱怎行?酒是英雄财是胆,凭数十两银子入川找张三丰,那是不够的。

  他决定走栈道入川,不用买座骑,没有钱作没有钱的打算,沿途希望能找到一些为富不仁的大户,或者找些贪官污吏打主意。

  当夜,他回到县城投宿,买了一身青直裰和路上所需的杂物,准备长行。

  他的路引是到汉中,身分是采药商,要入川,必须到汉中府换入川的路引。

  次日上道,他像是换了一个人。人是衣装,佛是金装,他成了一个下层社会的贩夫行商,不再是英俊的风尘骑士了。头裹青巾,穿贫贱之服青直裰,灯笼裤扎在快靴统外面,背了小包裹。凝霜剑用布囊盛了,插在腰带上。百宝囊藏在衣袂内,皮护腰不让人看到。

  夏日炎阳正烈,他撒开大步向前追赶,风尘仆仆,餐风宿露沿大道向西又向西。在外表看,谁也看不出他是毁灭孔公寨的真正英雄,更没有人知道他是名震江湖的四海游神。

  出了大散关,逐渐进入了北栈道……

  北栈道也叫秦栈,起自大散关,南抵汉中。其实,真正的起点,该从渭河南岸算起,只是从宝鸡到大散关这段路,目前已经改道拓宽,已不用栈道了。真正的起点,在草凉驿而不是大散关,大散关只是汉中凤翔两府的交界处,经过此地必须查验路引。

  这一带地瘠民贫,除了栈道附近的村落略微富裕之外,能耕种的田地少之又少,举目全是崇山峻岭,除了山还是山,一片无穷尽的穷山恶水,无穷尽的原始丛莽。离开驿道,走上数百里不见人烟并非奇事。

  即使在驿道附近,土著村民大多是靠天吃饭的纯朴百姓,富裕者甚少,大多数的人,都住在岩穴里,他们安贫乐道,与世无争,对外来的客人都十分热情。

  安贫乐道与世无争,应该是最佳的人间乐土,事实不然。俗语说,人善被人欺,马善破人骑,人太善良了,反而给那些为非作歹之徒以可乘之机。而且附近山区都是荒凉的丛莽,便于藏匿。在各地做案的歹徒,不但不时到这一带藏匿避风头,而且居然在内建窟生根。

  一般说来,栈道沿途的关隘,皆有官兵驻守,大规模的匪徒不敢公然啸聚,但小股的强盗在所难免。出入陕川的人,大概能分三种。一是川陕调动的官吏,一是往来川陕的大商巨贾,一是四海流浪的江湖混混。

  赶到大散关,办好入川的路引,已经是日薄西山,将近黄昏的时光了。

  关内不许百姓留宿,他匆匆出城,走向距关不远处的小镇投宿。

  小镇真是小,只有二十余户人家,面对栈道入口,木屋零乱地散布其间。

  他沿小径急行,进入镇中,迎面是一间相当宽敞的客栈,门前挂了酒幌子,灯笼上写着四个大字:“连升客栈”。

  入川这条路他没走过,反正也不急于赶路,在何处投宿不必计较。目前身上尚剩下五六两碎银,还可以支援三五天,假使投宿在大客栈内,只可以支援两三天啦!

  他不打算落店,找一处村宅安身借宿,可省下数百文店钱。

  他走向客栈对面的一栋木屋,向在门口劈柴的一位中年村夫抱拳行礼,笑问:“大叔请了。小可姓吴,从凤翔来,请问大叔尊姓?”

  村夫放下柴斧,不住欠身回礼,扣好敞开的衣襟,笑问:“小姓张。客官有何指教?”

  “小可缺少盘缠,想省两文店钱,希望大叔方便,让可借府上一角聊避风露,茶水钱小可照付,不知大叔肯否方便?”

  村夫双眉深锁,歉然地说:“客官也许是头一次走这条路,不知敝处的禁忌,不是小可不肯,只是……只是……”

  “大叔如果不便,小可就不敢打扰了。”

  “不是不便,而是……百十年前,敝处不准设客店,往来的客官皆借宿民宅,视客店为犯忌。但这数十年来,却一反往昔,建了客店,民宅绝不收容客人了。”

  “为什么?”

  “客官真不知道敝处的禁忌?”

  “小可第一次经过贵地。”

  “敝处的地名,叫做鬼迷店。”

  秋华猛然省悟,笑道:“原来如此,难怪贵处的人不肯留宿客人,怕自己的房宅成为店,确是犯忌。打扰了,看来,今晚的店钱非花不可啦!”

  他回身向对面举步,踏入了连升客栈的大门。

  客栈占地甚广,共有三进,每进有厢。西院的走廊下,停了两乘山轿,廊下和房内静悄悄地。这一带是上房,所谓上房,只不过是些窄小的房间而已。

  店伙引他进入东院,他要的是统铺,四尺宽的床位,住一夜是两百文,如果加租棉被,要多加五十文租被钱。

  天气虽是盛夏,但山区夜间仍然凉飕飕的,没有被盖不行,但他受得了,不需被盖,把小包裹放在床位内侧,仔细看这种荒村野店的布置。

  房间是长方形,低矮而黑暗,两座门,两座小小的窗。炕形的统铺长约四丈左右,可以住十个人。盛夏时分,房中燠热而不通风,床上根本不需草垫,也不用棉被,破烂的麦草席成了黄褐色,一股臭味直扑鼻端。

  偌大的统铺,只住了三个客人,因此睡处并无限制,高兴睡在哪儿都行。

  两端已被先到的客人所占,他只好睡在中间。右面的客人已外出进食,床内放着行囊。左端的客人蜷伏在床角上,穿了一身打了不少补钉的褐衫,一头乱糊糊带灰色的头发披散着,大概有百十天不见水,臭味外溢,很难分辨是男是女。

  这是男统舍,当然不会是女人。这位年纪不小的客人,床头仅堆了几件破衣裤,半块光饼,可能就是全部家当了。人蜷伏在床角,不住发出几声虚脱的呻吟。

  这种为贫苦客官准备的客房,没有店伙招呼,食物自己负责,店伙只管一天送两次用大桶盛着的茶水。房门不远处的天井中,有从山上引来的山泉,一切都得自己照应自己,想舒服就不用住这种统铺。

  “这人有病,可能是个穷途末路的旅客。”秋华想。

  他久走江湖,知道出门人的困难,心中油然兴起助人一臂的念头。

  练武的人,多少懂得一些脉理,他虽说不上高明,但足以派上用场。

  他先扳正那人的身躯察看气色,不由心向下沉。这是一个花甲年纪的老人,脸色灰黄略带黑褐,瘦得脸上全是皱纹,气息奄奄,去死不远。

  拨开老人的眼帘,茫然的眼珠,白多黑少,似乎有脱水之势。一按脉理,脉跳动得几乎令人难以察觉。

  一股腐臭味直冲脑门,他拉老人的衣襟,臭味更浓,衣内有破布包得紧紧地。

  “是伤。”他脱口叫。

  伤在右胸近腋窝处,他不必察看,也知道严重的程度,可能比想象中的更坏。

  房门口,出现了店伙的身影,慢条斯理地点亮了桌上的桐油灯,暗红色的火焰随风跳动,室中明亮了些。

  “客官,出门人别管闲事,这位老客官从四川来,病倒在敝店十天了,去死不远,敝店倒担当得起,客官你千万不可惹火烧身。”店伙好意地说。

  店伙的话确是实情,这年头在外行走,最好少管闲事,明哲保身。开客栈的有开店的规矩,客死他乡死在客店的人平常得紧,只消报请官府派人前来验尸,只要不是他杀凶死,店家不会受到干连。假使牵涉到旁人,那就麻烦大矣!至少在官府调查期间,牵涉到的人不能离开,调查讯问焦头烂额,耽误行程事小,落个嫌疑两字,那才倒了八辈子大霉。

  秋华是个血性人,他有胆量不怕事,虎目彪圆,跳下床来说:“你说,你这鬼店就见死不救了么?”

  店伙一怔,说:“客官,你这不是狗咬吕大仙么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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