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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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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一连刮了三天大风,风中有雨,雨中有雾。 浓浓的雾连大风也吹不散,彷佛连呼吸着的也不是空气,而是笼罩着每一幢高楼大厦的雾。 雾气和空气有什么分别? 我不懂,也懒得去寻求答案,因为我已决定要休息一个星期,什么事情都不干,我要用一百六十八小时来松弛松弛身上每一条神经线。 决定是这样决定了,但可以坚持到最后一小时的最后一分钟吗?这就是只有天才晓得了。 翻开案头日历,我的眉头忽然皱住。 这一页的日历,红如火,十分刺眼。 又是星期天。 星期天是个很热闹的日子,人人都在放假,只要往街上打一个转,我保证自己的精神又会再度紧张起来。 唉,谁叫我一连练了七天芭蕾舞?一直陪着那个非要我陪她练舞不可的三表妹呢? 幸好,这个又可爱又可恶的三表妹已飞回洛杉矾了,直到这时候,我才后悔在八岁那年学过五天芭蕾舞。 别人跳芭蕾舞只会脚趾发疼,但我却全身都疼,就像是一连参加了七八次擂台搏击比赛似的。 下次我发誓——唉,还是免了,除非她永远不再回来,否则就算她做武松而又要找我扮老虎,我还是拒绝不得的。 这是人结人缘,表妹我有五个,大表妹两次恋爱失败,跑到意大利做修女;二表妹嫁给了亿万巨富的儿子,正是一人侯门深似海,从此以后在报章上见见她的照片好了。 至于四表妹、五表妹,前者老气横秋,从来没有把我这个写小说的表哥放在眼内;老五却太幼稚,到了念高中那一年还天天咬着波板糖,在操场上和那些八九岁的小女孩玩跳飞机游戏! 就只有三表妹,她顽皮是一回事,但她也有很柔细、很体贴的一面,所以,她是我最喜欢的一个。 昨天黄昏,我送她到机场,临别时她送了我八九个飞吻,害得我险些撞在一个足有六尺半高金发女郎的胸脯上。 三表妹走了,我没有悲伤,因为她是表妹,而不是我的情人。 那是真真正正的“兄妹感情”,虽然,这上面还是加上一个“表”字。 这一个故事,和三表妹是完全没有什么关系的。 可是,若不是给这个可爱复可恶的表妹折腾了整个星期,那一天我早就出海钓鱼去了。 而倘若那天我一早出海,就一定不会碰上谢卡这个人。 要是我没有碰上谢卡,那么我也不会被卷入一件怪异事情的漩涡里。 所以,纵然宝贝的三表妹在整件事情里没有任何直接的关系,但在一开始的时候,还是因为她要我陪足一星期,然后才会发生在我身上的。 当然,最重要的一点,还是我特别“好运气”,所以,这件怪异的事情,才会让我这个跳芭蕾舞跳得晕头转向的人遇上了……原始人会不会刮胡子,我不知道。 但我对付胡子的方法,就算不能说是原始,最少也是相当落伍的了。 我不用剃须刀片,不用须创,更不使用电须刨,而是使用一把细小而廉价的剪刀。 用剪刀来剪胡子,当然比不上用其他剃须工具那么快捷乾净,但我却认为这是一种乐趣。 在镜子里,我可以很清楚地看见每一根胡子被剪掉的情形,而且,还可以听见极细微的“剪须声音”。 我选用廉价的剪刀,是因为它不会太锋利,因为有时候,我可能会冒冒失失的连嘴唇也照剪可也。 有人说:“胡子是男人脸庞上的艺术品。” 也有人说:“只要有胡子的男人就有男性惑力。” 对于前者,我还可以接受,但后面那一句,我可不敢苟同。 别的不说,就以街头上那些可恶复可怜的流浪汉来说,他们可能好几年也不洗一次澡,脸上的胡子又多又乱,难道这也算是男性的魅力吗? 以我看来,并不是每个男人都适合留胡子的,我就是其中之一。 所以,只要胡子稍微长一点点,我就要用剪刀把它剪得干干净净,最少,整个人会变得精神焕发起来。 每一天,当我爬起床之后,第一件事就是把唱机开动,让柔和悦耳的音乐使我的脑筋早一点从沉睡中清醒。 这是一件很有效的法子,保证百试百灵。 然后,我就用剪刀修理自己的胡子。 对我来说,胡子是多余的,就像是许多许多烦恼一样,有它们的存在简直是快乐人生里最大的讽刺。 胡子再多余,我还可以挥剪剪掉它,但烦恼却往往是挥之不去剪之不掉,想忘记也忘不了的。 这一天,当我正在剪胡子的时候,心里忽发奇想:“倘若连烦恼也可以一并剪掉,那就好得很了。” 若然真的可以,当然最好,但这却偏偏是不可能的。 剪掉胡子后,再看看腕表,已经是上午十一点二十三分了。 我懒洋洋地披上了外衣,漫无目的地走出了门口。 风还在吹,雨还在洒,我的脚步再也不像是在跳芭蕾舞,而是彷佛正在泥泞里耕田。 我没有带雨伞,那是因为雨点已愈来愈细小,我肯定自己绝不会变成一个落汤鸡。 我在街上逛了一会,忽然觉得有点口乾,很想喝一杯烫热的柠檬茶。 于是,我转过一条街道,向芳芳餐厅走了过去。 芳芳餐厅的老板是个很胖的胖子,又是一个标准的足球迷,我选择这里喝茶,其实是想找他聊聊天,谈谈最近的几场足球比赛。 但我还没有走到餐厅,就已看见了一件意外的事。 这件意外的事,其实并不怎么严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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