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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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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不就完了?”沈南枝笑嘻嘻:“我去准备车马,我们明天一早动身——不成不成,明天午后动身!苏旷你少罗嗦,姑奶奶我要插手的事情,天王老子也管不了!” 苏旷和沈东篱面面相觑,看着沈南枝大步走出。 苏旷承认,他是比较喜欢明朗爽直的女孩子一点……只是上苍待他是不是太过宽厚,每次遇见的女孩儿,都像是吃错药一样的火爆脾气,而且最要命的是,身边还总是跟着个护花的男人…… 沈二小姐果然是小姐脾气,即使行走江湖,也一定要睡到日头过午。 “大哥,苏旷,我差不多啦,走走!”她跳起身,一边洗脸,一边大声嚷嚷。 沈东篱走了进来:“别喊了,苏旷连夜走了。追不上的。” 沈南枝顿足:“哥你怎么不拦他!” 沈东篱看了看妹子:“苏旷这个人,当真横下心做一件事,恐怕是天王老子也管不住的……再说,他一心了断些旧事,也不是外人能插得上手。” “旧事?”沈南枝喃喃:“借刀堂的事,怎么会是旧事呢?” 苏旷一路北上,有了那只小小金虫做伴,倒也不算寂寞。 原本虫母长大,便要分身的,但是苏旷一来无心使用这种旁门左道,二来又觉得太过残忍,便只管喂起,不顾其他。待到京城在望,他的金壳线虫竟然长得如同小蚕大小,和“线”似乎已经没什么关系了。 这小东西日益讲究,食不厌精,脍不厌细,颇得圣人席不正不座割不正不食的真谛,若非临行找沈东篱借了笔银子,苏旷当真养不起它——即便如此,他还是常常怀疑自己是不是错拿错认,找了条传说中的馋虫冒充传说中的百蛊之王。 其实,虫子和人,本来也没什么不同,没有什么生命是为了啃脑饮血而生的,只要可以选择,大家都愿意过终日饱暖、自由惬意的生活。 只可惜,人生大多数时候,没有办法选择。 京城,多么熟悉的地方。 没有童年的回忆,又怎么会是家? 苏旷走进城门的时候,像个孩子奔回了家。 他数了数囊中剩下的几十两银子,便一路去买了糕点蜜饯,崭新的袍子,大大的纸鸢,替师父打了五斤莲花白,一路走到城南的一处小院子。 那是多么熟悉的景致呢,大大的槐树遮蔽半个院落,小时候若是忘记带钥匙,总是拉着师弟,爬树过墙。 大门紧锁着,师父想必还没回来,苏旷并不着急,只在青石的台阶上坐下,一手将风筝向天空一掷,接着随手拾起些小小石子,一粒粒打在细细的竹篾儿上,看着风筝左右摇摆,硬生生地飞起来。 那是只大雁形状的风筝,做得惟妙惟肖。小时候,师弟功夫总不如他好,怎么也练不会这么一手放风筝的绝活儿,总急得跺脚……那个少年,如果活到今天,也快要满二十岁了吧?凤五哥总是说他妇人之仁,只是他又怎么明白,两个孤儿无依无靠的长大,苏旷心里,是真的把师弟当作弟弟看待的,他不明白,为什么最亲近的人依然有仇恨—— 以前,他不明白的事情,总是会问师父的; 这一次呢,师父也能回答他么? 天色逐渐昏黄,苏旷倚着门,摸着斑驳的年画,也不知是盼望师父尽快回来,还是永远都不要回来。 一只小花狗, 坐在大门口, 想吃肉骨头, 就是不到手…… 童稚的声音,不知是从远处传来,还是从记忆深处传来…… 天一点点黑了,那个飘忽的风筝也渐渐看不清影子,苏旷的目光极力寻找着风筝的痕迹,忽地,他目光一顿——远远的,一条人影缓步而来,身形笔直,如一把出鞘的刀。 苏旷站起身子,恭恭敬敬地跪了下去:“徒儿参见师父。” 那个人,正是铁敖。 铁敖似乎并不惊讶,只是走过来,拍了拍苏旷的肩膀:“旷儿,回家了怎么不进屋?” 苏旷抬头,微笑:“徒儿不敢。” 他没有说谎,他的确不敢。 铁敖轻轻推开大门:“进来吧。” “是。”苏旷跟着师父,走进大门,那个进出过不知几千几万回的家门。 他的身后,风筝的线,忽然断了,小小的黑点,顿时没入了漆黑的夜空…… §第一卷 沽义天下 第六章 京华烟云 一日为师,终身为父,这句话并不只是说说而已。 对于苏旷来说,铁敖不仅是良师益友,还是严父,慈母,传道授业解惑的前辈。 对于苏旷这种无君无父的散淡闲人来说,即便是真的圣旨,若是下得糊涂龌龊,他一样当草纸用了。但是师父的话不同,师父让他投身公门,他想也不想就去投身;师父让他远赴塞外卧底,取了凤曦和的性命,他虽然多少有些不情愿,但也一样义无反顾的去了。 算起来他违拗师父意思的,也不过是两军阵前站到凤曦和身边那一次,而即使那次,师父也并未强令过。 苏旷一直很骄傲有如此一位明师——天下提及第一名捕铁敖,几乎没有一个不会伸出拇指,赞一声硬汉子的。 苏旷第二次跪倒,大礼参拜,仰首,目中已有热泪盈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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