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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顺帝纪(16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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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安二年〔公元143年〕 冬十月辛丑,令郡国中都官死罪系囚犯大逆以下出缣赎罪,禁吏民无沽酒。 十二月辛丑,死罪不能入赎者遣诣临羌居二岁。 匈奴中郎将马寔有功于边,诏书褒奖,赐钱十万。 寔字伯骞,扶风茂陵人也。昼诵经书,夜习弓兵,希慕名流,交结豪杰,荷担徒走,不远千里。山阳王畅知名当时,寔慕其名,故往之。畅欲观其举措,不即见,敕门曰:“行经日未还。”寔留住弥日,而故云未还。寔谓从者曰:“夫孝子事亲,行不逾日而至。今不归,非孝子也。”畅闻之,即引俱入,知其异士也。既入见其母,结好而退。寔临退,执畅手曰:“太上立德,其次立功。幸俱生盛明之世,当垂名千载,不可徒存天壤之间,各遇当仁之功,勿相忘也。”归举孝廉,补尚书郎。西羌之难,王畅荐寔于执事,由是为匈奴中郎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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