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邑令宜为循吏


  姜明叔曰:邑令乃字民之官,关系重甚。鲁《论》一书,吾夫子独丁宁于为宰为令之戒,而他职不与焉,实以得百里而君之,乃斯民休戚之寄,故曰:“可以寄百里之命。”

  宋林德崇父与监司启有云:

  鸣琴堂上,将贻不治事之讥;
  投巫水中,必得擅杀人之罪。

  刘潜夫宰建阳,亦有一联云:

  每嗟民力,至叔季而张弓;
  欲竭吏能,恐圣门之鸣鼓。

  曾涤生侯相督畿疆时,撰联勖属吏云:

  无日不以龚黄召杜相规,愿诸君力行古道;
  斯民正当水火刀兵之后,赖良吏默挽天心。

  宁为循吏,毋为能吏。为令者,宜自审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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