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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氏


  唐开元中,有李氏者,早孤,归于舅氏。年十二,有狐欲媚之。其狐虽不见形,言语酬酢甚备。累月后,其狐复来,声音少异。家人笑曰:“此又别是一野狐矣。”狐亦笑云:“汝何由得知前来者是十四兄,己是弟。顷者我欲取韦家女,造一红罗半臂,家兄无理盗去,令我亲事不遂,恒欲报之。今故来此。”

  李氏因相辞谢,求其禳理。狐云:“明日是十四兄王相之日,必当来此。大相恼乱,可且令女掐无名指第一节以禳之。”言讫便去。大狐至,值女方食,女依小狐言,掐指节,狐以药颗如菩提子大六七枚,掷女饭碗中。累掷不中,惊叹甚至,大言云:“会当入嵩岳学道始得耳。”座中有老妇持其药者,惧复弃之。人问其故,曰:“野狐媚我。”狐慢骂云:“何物老妪,宁有人用此辈!”

  狐去之后,小狐复来曰:“事理如何,言有验否?”家人皆辞谢。曰:“后十余日,家兄当复来,宜慎之。此人与天曹已通,符禁之术,无可奈何,唯我能制之。待欲至时,当复至此。”将至其日,小狐又来。以药裹如松花,授女,曰:“我兄明日必至,明早可以车骑载女,出东北行,有骑相追者,宜以药布车后,则免其横。”

  李氏候明日,如狐言载女行五六里,甲骑追者甚众。且欲至,乃布药,追者见药,止不敢前。是暮,小狐又至,笑云:“得吾力否!再有一法,当得永免,我亦不复来矣。”李氏再拜固求,狐乃令:“取东引桃枝,以朱书板上,作齐州县乡里胡绰、胡邈,以符安大门及中门外钉之,必当永无怪矣。”

  狐遂不至。其女尚小,未及适人,后数载,竟失之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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